负担行为是什么意思 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区别
作者: 投资币 时间: 2024-10-21 06:20 阅读: 510
负担行为是指使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(或者另若干人)承担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的法律行为。这种行为的首要义务是确定某项给付义务,即产生债务关系。简言之,负担行为是指使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。
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区别:
1.法律后果:负担行为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,产生的是债法上的法律效果,其中负有给付义务的主体是债务人。而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,包括权利的产生、变更和消灭。物权变动就是典型的处分行为。
2.标的物特定性:负担行为的生效不以标的物特定化为前提,例如,在签订买卖合同时,无需指明买卖标的物到底是哪一批。但在处分行为生效之前,必须确定标的物,如在订立转移所有权的物权契约及其交付时,需要明确到底是哪一批货物。
3.对行为人有无处分权的要求:行为人不具有处分权的,不影响负担行为的效力。但在后来完成处分行为的时候,处分人须有处分权,否则构成无权处分,将会导致物权效力的瑕疵。
4.原则与性质: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主义,具有处分性质,一般为物权行为。而负担行为则不受此限制,没有处分性质。